廉政署近兩天成為新聞媒體批評的對象,理由在於其將以反貪污為名舉辦路跑活動。目前大眾媒體一片倒地嘲諷該項活動。

 

但當廉政署的功能之一為預防貪汙時,為何其不能以反貪污為名舉辦路跑活動呢?

 

包括香港廉政公署與印尼根除貪汙委員會在內,許多為杜絕貪污所成立的特別課責機構皆設有防範貪汙的部門。那些部門所作的主要是反貪汙意識的強化。其大多會藉由可貼近民眾生活的活動來宣傳反貪汙的觀念。事實上,已知的防範貪汙方法是相當多樣化的,如印尼根除貪汙委員會曾舉辦反貪汙演唱會,並在許多學校設立誠實小舖(Warung Kejujuran, 仿效榮譽考試制度,設立無人收錢的商品攤)。若干學者甚至以香港廉政公署為例來說明防範貪汙的重要性。

 

然而,若依當前媒體的論述,那些為強化反貪汙意識所作的努力皆是沒有意義的。一面倒地嘲諷以反貪汙為名的路跑活動正顯示媒體界的反貪污知識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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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ieh1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